上海市商务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0-12-15 14:55

  上海市商务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是上海市从事商贸流通及服务经济决策咨询研究、商贸信息统计分析、消费市场数据库建设的专业研究和信息机构,是上海市从事国际经贸决策咨询研究的专业研究机构。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财务会计岗位,职数1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岗位说明

  财务会计岗位:负责开展日常会计核算工作,编制单位预算、决算,财政经费内控管理、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工作对接、完成各项财务检查和财务审计等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财务会计岗位专业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最低工作年限:5年

  (5)其它条件:

  财务会计岗位: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②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含)以上会计职称;③具有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④熟悉会计准则、制度、会计法律法规、税收法律法规以及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制度等,能熟练掌握使用用友财务软件和办公软件;⑤具备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6)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凡是参加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

  请将《上海市商务发展研究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笔试成绩截图、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外省市人员)及其他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554051323@qq.com电子邮箱。文件名为:上海市商务发展研究中心应聘人员姓名。

  报名截止日期:自公告发布起至12月20日止(邮件收取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2、面试。面试将根据报名考生的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依据岗位说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笔试及资格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其余考生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试,考题为“31”模式。面试由本单位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安排。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考生因体检原因未通过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4、考察。由“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等。考生因政审原因未通过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5、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554051323@qq.com

  联系电话:53857234

  监督电话:23110573

  上海市商务发展研究中心

  2020年12月14日

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01214/t0035_1396830.html

注:

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