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21-01-28 18:1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指导意见》(穗人社发〔2017〕50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综合保障中心是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运维、物业管理、公车管理等服务性后勤工作,协助法院完成综合行政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附件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毕业生,于2020年1月1日(含)至2021年2月22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社会人员:指于2019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详见附件3)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8)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处分的期限计算截止2021年2月22日。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需求表》规定的条件。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2020年毕业生如未在2021年2月22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4.相关年龄要求的计算截止2021年2月22日(以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于1986年2月22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工作经历年限、服务基层项目服务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等及岗位要求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以报名上传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明细及签订劳动合同为准,在校期间购买的社会保险除外)的计算截止2021年2月22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2月22日上午9:00至2月26日下午16:00时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www.sydwzl.com/gdgzchfyzp/)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3)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对《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除了提供有效资料外,提供的课程成绩单学习课程应当与报考职位一致。

(5)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网上报名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6)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并予以网上公告。

(二)现场确认

1.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报名系统下载的报名表格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不接受现场报名和委托他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请留意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gzchfy.chinacourt.gov.cn/)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确认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本环节仅为确认参加笔试的具体人数,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因此安排报考者参加笔试不代表认可其报考资格合格。

3.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和确认的人员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gzchfy.chinacourt.gov.cn/)公布,请已报名考生密切关注,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gzchfy.chinacourt.gov.cn/)另行公告,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3.笔试成绩: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gzchfy.chinacourt.gov.cn/)公布,考生也可自行登录报名查询。

4.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目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无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情况。

5.按照各岗位笔试合格成绩的高低顺序,以各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gzchfy.chinacourt.gov.cn/)另行通知。

2.具体材料按照《2021年广州市从化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详见附件4)组织实施。

3.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现场确认个人报名表。通过资格审查的聘用人员必须对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书(详见附件6)。

(2)2020年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详见附件4)。

(3)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4)符合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而不参加审查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5)资格审查截止后,有不合格或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聘用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gzchfy.chinacourt.gov.cn/)公布。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时间地点:将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gzchfy.chinacourt.gov.cn/)另行公告,并在面试通知书内明确。

2.面试形式及主要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掌握等内容。

3.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5.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单。

6.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

(六)体检

1.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详见附件5)执行。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本次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

2.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七)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无犯罪记录证明)、能力素质、计划生育情况(计划生育证明)、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按合格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gzchfy.chinacourt.gov.cn/)等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

(九)聘用

1.公示期满后,符合条件并已取得毕业证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拟聘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毕业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2.拟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本人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考试、资格审查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gzchfy.chinacourt.gov.cn/)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笔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聘用人员本人承担,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5年内禁止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关于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相关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020-83007903(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对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行为的,可向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0-83007616)反映。

 

附件:

1.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4.2021年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

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6.承诺书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6日

 

(联系人:李爱珊,联系电话:83007903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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