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市天河区公开招聘党务工作者公告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20-09-25 16:36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加强镇(街)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建设高素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队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为增强基层党建工作力量,更好地推动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实,天河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党务工作者17名。

二、招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2年以上的党龄,党性强,作风正,遵守党纪国法,热爱基层党建工作,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或群团工作经验;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即1979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四)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因违反党纪受过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26日上午9:00时至2020年9月29日下午17:00时。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查看公告并报考,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且未确认者,视同未报名处理,考生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三)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20年10月12日上午9:00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考要求: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若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党务知识、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原报名系统查询。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入党时间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学信网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等有关材料(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无法查阅学历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或省一级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2.《2020年天河区公开招聘党务工作者报名表》。

以上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数比例的,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查环节的实有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职位数额相等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1-8名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有关街道工作;9-17名担任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派驻有关社区工作。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与派驻街道签订劳动合同。

六、福利待遇

党建工作指导员工资待遇参照社区居委会主任标准、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工资待遇参照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标准,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天河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和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工资待遇调整方案>的通知》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考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考试室前统一交监考老师处。

(二)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公开招考工作时间调整的,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组织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020—3862215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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