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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省双辽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20-09-30 09:00

根据《中共四平市委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攻坚计划的意见》(四发〔2016〕2号)及《中共双辽市委双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试行)》(双发[2018] 4号)精神,为进一步解决双辽市经济社会发展专业人才紧缺问题,双辽市决定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及计划

全市共计划引进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生人才30名(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12日—2002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0年10月1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符合双辽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科研成果或科研项目的专业人才;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经审核确认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12日—2002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已经拥有双辽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形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2日8时30分至10月16日16时30分。

(三)报名要求

1、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务必使用标准的IE9以上浏览器)登录网站(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0/jl/09spsl/) 按系统提示,认真阅读填报注意事项后填写承诺书及个人报名信息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小于100KB);

2、每名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考生因个人原因虚报、瞒报与报考专业不符、错报姓名、身份证号,伪造学习、工作经历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报名需上传附件 

1、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包括本科);

4、《2020年吉林省双辽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

5、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可下载); 

6、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人员已参加工作,且为正式在编人员的,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  

9、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

(五)网上资格审查

双辽市委组织部、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仲裁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8时30分至10月21日16时30分。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条件复审时,考生须按招聘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2、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请及时关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体检

1、拟引进人选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人选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招聘部门另有规定的一并执行。

七、公示

1、经考察合格的,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angliao.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有举报反映问题的拟引进人选,进行调查核实,确有不符合引进要求的取消拟引进人选资格。

八、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4、如果出现岗位空缺,根据实际需求,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调剂。

九、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引进后享受以下待遇。

1、编制待遇。落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工作岗位根据全市中心工作需要,结合专业特长进行统一分配。工作单位(或系统内)有空余编制的直接办理落编;工作单位(或系统内)满编或超编的,编制暂落到“人才编制池”,待工作单位(或系统内)有空编后再调整;

2、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相应给予18万元、21万元生活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6年内发放完毕;

3、住房补贴。6年服务期内,为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月提供1000元住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6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双辽市购房的,6年服务期满后继续在双辽工作的,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给予一次性12万元购房补贴;

4、职级职称。根据本人意愿,可自主选择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选择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可选择管理岗位,待取得职称后可再调剂到专业技术岗位并按照相应职称核定工资待遇;

5、调任提拔。引进人才直接纳入乡(局)级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适时推荐提拔为副乡(局)级领导干部。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双辽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angliao.gov.cn/)为本次引才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 

0434—7228199(双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434—7667015(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本公告由双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吉林省双辽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2、2020年吉林省双辽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中共双辽市委组织部

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8日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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