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报考上海公务员?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20-11-10 15:29

一、户籍
1.上海市户籍
2.非上海市户籍社会人员: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人员(含原人才类、就业类《上海市居住证》)。
  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
3.应届毕业生
 
二、年纪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至2001年11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
 
三、学历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公安系统特警和优秀居村委会干部定向招考职位可调整至大专及以上学历)
 
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同时,学历证书需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学历认证。

四、应届生身份
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本次报名毕业时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职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者按社会人员条件报考。
(上海市考无择业期内应届生界定)
 
五、在职公务员
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能报考。
另外,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职公务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报考公务员,须经所在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报考。对采取定向招考方式录用为公务员的,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报考。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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